各院系、相关教师:
受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委托,装备项目管理中心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指南”版块发布了专用基础器件领域项目第一批指南,共计48条涉密指南条目,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相关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企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不能仅为从事代理、销售等性质的单位;
(四)具备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以及相应专业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五)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被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电子元器件领域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需求提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研制竞争择优。
二、需求对接和申报受理
本批指南均为产品研制类,需根据指南和项目研制任务书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意向登记
为便于任务书领取,请有申报意向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1),并于2021年9月28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word格式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纸质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kyyqjxz@163.com。
注意:科工院统一处理发送邮件事宜。
(二)需求对接具体安排
1. 时间:9月29日8:30~18:00。
2.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
3. 内容:开展资质审查,包括装备承制、保密以及专业范围覆盖审查等;资质审查通过后领取项目研制任务书;与需求方现场对接答疑。
4. 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 领取项目研制任务书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3),需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受理
1. 时间:10月14日-15日,8:30~17:30。
2.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
3. 内容:现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并按《专用基础器件领域项目竞争择优评审工作规范》(见附件2)开展形式审查,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
4. 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模板见附件1-4),纸质9份,A4纸单面黑白打印,普通装订,不得胶装;材料按项目单独装入一个文件袋中,暂不密封,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
(2)《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会审版》(模板见附件1-5),纸质15份,A4纸单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材料提交方式参照初审版执行。
(3)《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经费概算书》(模板见附件1-6),纸质15份,A4纸单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材料提交方式参照初审版执行。
(4)电子版光盘1份,确保在WINDOWS7及以上系统可读,内含《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word格式、《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会审版》word格式、《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经费概算书》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如下:
《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
《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会审版》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综合论证报告会审版;
《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经费概算书》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5. 注意事项:
(1)《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报人信息。如初审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初审不通过处理;
(2)《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填写的项目编号、名称必须与指南需求一致;
(3)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应相符,经费概算应一致;
(4)会评材料相关内容必须与初审材料一致。
三、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评审分为初审和会议评审,按照《专用基础器件领域项目竞争择优评审工作规范》执行。
(二)初审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10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未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
(三)会议评审后,有关候选承研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予以为期5天的公示。
联系人:刘铁铮010-68965993;王晋宏17710599149,吴刚13699198851。
四、学校具体要求
(1)指南查询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查询地点:科工院512室
(2)申报意向提交
提交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
提交方式:以纸质版方式提交申请意向至科工院554房间(包括我单位承研和参研),务必填写完整,详见附件1-1《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作为后续申报的依据。
提交地点:科工院554
(3)申报材料提交
科工院集中统一上报申报材料。
提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
提交地点:科工院51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查阅涉密信息指南要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请携带保密记录本,谢绝学生查阅指南及咨询相关事宜。非涉密人员查询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http://bmc.hit.edu.cn/2017/0905/c8395a202874/page.psp
2、涉密项目需提交保密资质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到保密处办理(保密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哈工大审批单)。
http://bmc.hit.edu.cn/2017/0828/c8393a183495/page.psp
3、机关公告要求9月29日需求对接内容:“开展资质审查,包括装备承制、保密以及专业范围覆盖审查等;资质审查通过后领取项目研制任务书;与需求方现场对接答疑。”。
4、机关公告要求企业资格中:“申报单位应独立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同一条指南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书,如果学校内部在同一条指南上有多个老师申报,原则上鼓励校内联合申报,如采用不同技术途径或研究内容无法整合,学校进行内部评审,在上报机关时附上评审结论和专家名单。每条指南最终上报一个申请书。
6、《专用基础器件领域产品研制项目综合论证报告初审版》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报人信息。如初审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初审不通过处理。
7、所有涉密材料务必按照正规涉密渠道提交。
8、根据附件2《专用基础器件领域项目竞争择优评审工作规范》, “专用基础器件领域项目不允许延期,出现延期情况,予以严格惩戒。项目拖期半年以内完成的,暂停本领域申报资格半年,并予以通报批评;拖期半年以上的,按撤项处理,暂停本领域申报资格一年,并予以通报批评”。其他规范内容请查看附件
联系人:齐昭86418037 / 13936138022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24日